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首都人才战略,切实加强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市科协《关于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实施办法》,2021年将继续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北京青年优秀科技论文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5月-11月。
二、征集范围
(一)应征论文应是2017年1月1日(含)之后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中国科技期刊上的论文,发表在增刊上的论文不在评选范围内。
(二)论文第一作者为在北京地区从事科研工作的45岁以内的青年科技人才(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论文标准
1.论文要反映当前国内外相关学科领域的前沿进展或重要研究成果,选题面向国家科技发展的战略需求、支撑学科发展的基础课题或行业发展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具备前瞻性、时效性。论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2.论文要体现创新性,包括提出新发现、新思路、新认识、新理论、或修正、补充、否定已有的理论;或提出具有重要学术探讨价值的新问题;或在研究方法上有较大突破,或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代表学科发展前沿、趋势和方向;或提出具有超前思维和重要学科依据的预测、预见和展望等提出新观念、新思路,总结出新经验。
3.论文要体现科学性,内容设计科学合理、论证严谨、逻辑性强、数据和支持资料充分可靠、引用前人研究成果完整、结论可靠。
四、征集流程
本届论文征集分为评审、推荐、复核、公示四个阶段。
(一)评审
各单位制定能够确保发现本学科、本专业优秀论文的评审标准,对征集论文组织评审。
(二)推荐
1.单位推荐:评审完成后,各单位按照征集论文基数的20%向市科协推荐,出具专家意见和单位推荐意见,不足一篇按一篇计。
2.常委推荐:每位市科协九届常委可推荐1篇论文,出具推荐意见。
(三)复核
北京市科协会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推荐的论文进行复核。
(四)公示
根据复核情况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第十六届北京青年优秀科技论文名单。
五、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
获得推荐的优秀科技论文,市科协将向获得推荐的论文作者颁发《北京青年优秀科技论文证书》(只发第一作者)。
获得推荐的论文作者,符合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条件,入选市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不占学会名额。
(二)组织奖
根据参选单位的论文推荐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
六、有关要求
1.2021年8月31日前,请将《第十六届北京青年优秀科技论文推荐表》(盖公章、PDF格式)、《第十六届北京青年优秀科技论文统计表》、论文原文(PDF格式)等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通过北京市科协枢纽型组织信息化平台系统“通知材料”模块提交的同时并发送至学会邮箱。
2.论文作者应确保内容的真实性,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和行业机密。参评论文原稿应为中文或英文。
3.每篇被推荐论文应由至少一位在相关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提出推荐意见。推荐人应保证被推荐论文不存在剽窃抄袭、学术造假等不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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